联系方式

  • 地址:长江东路2号
  • 邮编:238000
  • 联系人:
  • 电话:0551-82399959

合肥新停车费管理办法:患者公立医院临停2小时免费

因《合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价服〔2013〕50 号)有效期届满,合肥市物价局于7 月31 日印发了《合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价服〔2018〕48 号)(下称新《办法》)。新《办法》已于8 月1 日起正式施行。按照新《办法》,就诊患者的车辆在公立医院停放2 小时以内(每日不超过2次)实行免费。

停车收费仍然分为两类管理

新《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差异化形成机制。根据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不同情况,仍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管理形式。

其中,下列停车设施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含临时公共停车场);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枢纽、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景区(点)等配套停车设施;党政机关、公立医院、公办学校等社会公共公益性机构配建的停车设施;经批准占用公共道路划设的路内停车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除上述政府指导价范围之外的其他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立医院免费停车时间放宽

新《办法》对机动车停放服务免费情形作了完善和调整。其中,新《办法》仍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行政执法和环卫作业车辆,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内停放实行免费;其他车辆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15分钟以内实行免费。

有所改变的是,新《办法》对进入公立医院及党政机关内的免费停车时间作了相对宽松的规定。例如,就诊患者车辆在公立医院停放2小时以内(每日不超过2 次)实行免费。而在老《办法》中,仅在医院临时停车20分钟以内实行免费。

“就诊患者车辆在公立医院停放免费情形,是综合考虑就诊患者的正常停车需求和公办医院停车资源有效供给等因素制定的。”合肥市物价局对此解读称,具体来说就是就诊患者(包括门诊、住院和体检等)车辆凭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每天可享2 小时以内(每日不超过2次)免费停放的优惠。

除上述情形外,在党政机关、公办学校、政务服务窗口单位配套的停车设施内停放1小时以内;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内停放也都实行免费。

来源:本站   编辑:
打印该页   关闭窗口   返回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