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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自律公约

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以下简称驾培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以下简称驾培市场)的良好秩序,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提高培训和服务质量,为社会培养安全文明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牵头制定本自律公约。我省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机构和从业者应自觉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  行业自律公约

第二条  坚持依法办学,依规经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执行驾驶员培训考试标准,严格自律,诚信经营。

第三条  坚持依纲施教,保证质量。坚决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不克扣学时,不提供虚假培训记录,传授给学员过硬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知识。

第四条  坚持诚信办学,公开收费。坚持公开透明收费,不巧立名目增加收费项目;严守承诺,严格履行与学员签订的培训合同。

第五条  坚持教学改革,提升水平。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逐步采用现代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教学手段及管理模式,提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水平。

第六条  坚持公平竞争,尊重同行。不以牺牲培训质量为代价压价培训价格,不以低于培训成本收费搞恶性竞争,不以不当手段提高考试通过率。不诋毁同行,虚心学习同行先进的教学管理经验。

第七条  坚持优质服务,廉政施教。坚持以学员为本,一切为了学员的经营理念,重视学员投诉和建议,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侵占学员合法利益。

第三章  行业服务

第八条  积极参与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组织推广的先进技术、经验交流、调研考察及争先创优、文明诚信优质驾校评选等活动。

第九条 结合我省及本行业发展实际,积极向本协会反映需求和建议,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协会解决相关问题。

第四章   公约管理

第十条  违反本公约的行为者,由协会提出规劝或批评,纠正不良行为;情节严重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协会将纳入违约记录并与各种争先创优评选活动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公约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  本公约由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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