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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拟出台方案:小区可利用闲置地块新建停车场

何为“和美小区”?即“邻里和睦、环境美好、文明有序的和美住宅小区”。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正在推动出台《合肥市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和美小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方案》提出多种解决小区“停车难”的举措,其中对停车矛盾问题突出的住宅小区,经业主大会决定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利用闲置地块、地下空间新建停车场。

2023年各区、开发区“和美小区”

建成总数不低于三成

根据《方案》目标,合肥市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城市基层治理工作范畴,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主导、业主参与、社会协同、市场运作、政策保障的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格局,共建共治共享和美宜居住宅小区。

到2023年,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引领、指导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3年,各区、开发区“和美小区”建成总数不少于辖区住宅小区总数的 30%,各县市“和美小区”建成总数不少于辖区住宅小区总数的20%。

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结果

可作为续签合同、协商定价重要依据

下一步,合肥市将全面落实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街道(乡镇)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工作专项评价机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县(市)区对街道(乡镇)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细化信用评价标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定期公布信用信息。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职务失信行为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挂钩,对严重失信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失信黑名单,采取惩戒措施。

加强物业服务全程监管。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完善物业服务考核评价机制,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引导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由业主代表或委托第三方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续签服务合同、协商定价的重要依据。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

拓展经营范围发展社区服务业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市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展经营范围,大力发展家政、教育、家装、租赁、养老等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积极尝试菜单式服务等精准化物业管理模式,有效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探索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综合星级评定,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充分整合资源,组建或依托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其保障和引领作用。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扶持范畴,全面落实税收支持、人才引进、业务培训等配套政策措施,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小区符合条件

可利用闲置地块、地下空间新建停车场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激增,合肥小区“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在《方案》中,把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作为提升小区物业综合水平的一项任务加以推进。提出对停车矛盾问题突出的住宅小区,经业主大会决定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利用闲置地块、地下空间新建停车场。

支持有条件的住宅小区与周边共享停车资源,实施错时停车;对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具备夜间时段性停车条件的,探索设置时段性路内停车位;选择合适区域集中建设大型停车场,解决周边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

对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鼓励社会资本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最大限度优化小区停车资源,努力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要。

合肥市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停车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公示停车收费标准、服务管理内容和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业主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业主有关停车收费及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投诉事项,严格对相关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治。

来源:本站   编辑:普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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