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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议

3月31日上午,集团公司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议,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胡永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部分章节以及省委书记李锦斌在参加指导阜阳市委常委会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解读了《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随后,参会人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胡永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党组织、各子公司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把警示教育抓实抓细。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胡永生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要深刻认识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体党员、管理人员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带头检视、带头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三要压实政治责任,确保“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严抓落实,切实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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